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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ypeScript 7.0 用 Go 重寫,編譯速度直接快十倍
TypeScript 團隊把整個編譯器用 Go 原生重寫,實測大型專案編譯速度快 8 到 12 倍,記憶體用量還更少。VS Code 專案從 125.7 秒變 10.6 秒,編輯器裡從打開檔案到看到第一個錯誤,從 17.5 秒變不到 1.3 秒。
「開機慢一秒的終端機根本不能用」——Ghostty 作者:那是我故意的取捨
有人嫌 Ghostty 開機慢一秒「根本不能用」,作者 Mitchell Hashimoto 回了一段教科書級的取捨說明:冷啟動慢不是 bug,是把成本前置去換八小時 session 的順。順便戳破一個工程界的老毛病——大家正在優化的,是不是一個一天只按一次的按鈕?
瀏覽器其實是一支五人隊(下):一次畫面更新,就是一波 16 毫秒的團戰
認完瀏覽器這支五人隊,這篇看他們怎麼打團戰:從一坨 HTML 字串到你眼睛看到的畫面,是一套 DOM → 排版 → 上色 → 合成的連招,而且每秒要打 60 次、每次只有 16 毫秒。看懂這套連招,你就會懂為什麼有的動畫滑順、有的卻一直卡——以及為什麼滑頁面明明很順,背景的 JS 卻在當。
Simon Willison 筆記:Tobi 的 autoresearch PR 讓 Liquid benchmark 提升 53%
Simon Willison 提到,他整理了 @tobi 的 autoresearch PR 筆記;這個 PR 讓 Tobi 20 年前為 Shopify 打造的 Liquid 模板語言 benchmark 分數提升了 53%。
Redis 不只是 Cache:別開著法拉利去買菜
大部分開發者認識 Redis 是作為 Cache。但把 Redis 只當 Cache 用,就像買了一台法拉利卻只開去買菜。Redis 不是一個剛好很快的 Cache,它是一個資料結構伺服器,只是剛好很適合當 Cache。